6月11日下午,重庆市双碑石井坡车站红绿灯处,一辆刹车失灵的长安小货车眼见追尾不可避免,司机当机立断——猛打方向盘避开正前方的奔驰,而撞向了另一车道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司机事后解释说“奔驰车我撞了赔不起”。
“两害相权取其轻”,利益最大化,这是正常思维,没有错。可是,长安小货司机只知道奔驰车的昂贵,却没想公交车上都是人,出现了伤亡你照样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定还要坐班房,很可能损失比撞奔驰还大。
为什么这个司机算错了账呢?是多年来风行社会的物质崇拜。做广告将豪宅、豪车、名表、名包和一个人的所谓身份、档次相联系,还情有可原,卖家想让你掏钱,当然要拣好听的说,可是很多人却当真了,潜移默化中,广告宣传主宰了人们的价值观。经过长年浸润、熏陶,奔驰、宝马之类在很多人心目中会产生一种“晕眩效应”,一见到值几个钱的东西,他就自觉矮了一截,自惭形秽起来,方向盘就很自然地朝公交车打过去了。
如果是一般人,物质崇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权力运作也按商业原则来。
公交车上坐的大多是普通老百姓,工薪阶层,在商家眼里,他们不是”优质客户”,在一些官员眼里,他们不是精英,不是“先进生产力”。 不是吗?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里,城里人的命都比农村人的命值钱。广东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里,城镇户口最高可获赔76万元,农村居民最高获赔25万元,3∶1。
“奔驰车我撞了赔不起”——在一个缺乏平等意识的环境里,这样的选择太好理解了。
■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