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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昨起试水

淘宝:任何第三方不得收集、出售用户信息

  本报讯 “我已经办出工商营业执照,正准备挂到网页上去呢。”昨天,在淘宝网上做服饰生意的卖家宋小姐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网店实名制正式实行。

  昨天,浙江网络经营监管部门率先出台八项举措,推出亮照服务平台、给涉网主体户口自动建档等。淘宝网、网盛生意宝等31家浙江网商响应。

  《办法》规定,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实行“实名制”,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昨天,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日对淘宝网的检查结果,“淘宝网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双认证方式,所有的卖家都已经实名认证,并已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了网店的页面上。”昨天与会的其他网站也表示,实名工作已经在着手进行。

  “实名制,那怎么保证这些信息不会泄露出去呢?”网店小老板露露提出担忧,“我怕到时老有人打骚扰电话。”不少网站表示已做好准备。淘宝网介绍,他们为买家与卖家制定了详尽的《隐私权政策》。同时,淘宝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淘宝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如今越来越多的网店卖家拥有了工商营业执照。以前在网店里并没有强调突出这张执照,但今后,这张营业执照也得悬挂在网店页面里。昨天省工商局表示,他们推出了营业执照网上亮照服务平台,帮助涉网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实现 “网上亮照”。目前浙江省已有3万家各类市场主体在其网站上实现“网上亮照”。

  淘宝网昨也表示,针对这一点已经着手开始实施,会在店铺相关位置放置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如果没有电子链接标示的,淘宝将会为其制作相关工商信息展示。  

  本报通讯员 沈雁 本报记者 陈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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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财富·消费 b0015 网店实名制昨起试水 2010-07-02 nw.D1000FFN_20100702_7-b0015 2 2010年07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