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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6版:宁波城事·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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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拿不到高温补贴

劳动部门回复:标准不是强制性规定

  昨天中午,在宁波一家企业工作的金先生焦急地打来了电话:“看到你们报纸上有关高温补贴的报道了,我长期在炉子边工作的,最近气温这么高,请问为什么我拿不到高温补贴呢?我可以要求单位发吗?”

  金先生的工种跟冶炼工作有关,每天至少有8个小时以上都呆在燃烧的熔炉边工作,温度至少都有40多度,但他说自己从来没有拿到过高温补贴。今年入夏以来,企业倒是曾发过两箱饮料和一套新的工作服。他现在的困惑主要是,为什么拿不到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发高温补贴。

  记者联系上了宁波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据介绍,今年 7月8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文件,适当提高了全省企业职工的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根据这份《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从今年6月开始一直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标准为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标准为130元,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而过去的标准则为160元、130元和110元三档。

  不过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上述的《通知》不是强制性规定,只是指导性的标准,高温补贴不是强制规定,没有约束性。如果企业发放了高温补贴,可以按规定予以免税。

  他进一步解释说,如果企业已经做好了防暑降温措施,不一定要以现金的形式发放高温补贴,可以用其他防暑降温措施来代替,比如发放藿香正气水等避暑药品或发放清凉饮料等。

  高温补贴不是“硬性”的,但防暑降温等安全生产措施却是“硬性”的。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没有做到的话,你可以向安监部门、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12350。

  本报记者 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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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6 为什么我拿不到高温补贴 2010-07-15 nw.D1000FFN_20100715_8-n0006 2 2010年07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