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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007版:余杭生活

借款后联系不到对方能否报警

  (读者王女士邮件咨询)半年前,朋友向我借了20万元,可没过多久,他就搬了家,现在他电话关机了。我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律师解答】

  根据读者的简要描述,一般来说应该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但是,该 “朋友”的借款行为也不完全排除是诈骗行为。是否构罪应以具体实际情况为准,可以报案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一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初步判断: 1、是否是熟人之间基于信任、互助的借贷关系,如果是相识并相熟的朋友之间因生意周转、家庭困难等原因而进行的借款,应为普通的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反之,则不排除是以结交“朋友”为手段,虚构事实,进行有预谋的诈骗。2、借款原因是否正当,符合常理。一般的借贷多是由于生产、生活遇到困难,需要资金进行维持生活、运营周转,而诈骗的行为人多是以虚构生意项目来诱惑你“合伙”做生意等欺骗方式,使你基于错误的认识而自愿先行“借款”。3、是否具有归还借款的打算。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有真实的借款用途,不会随便挥霍借款,不会恶意赖账,一般都有还款计划或其他还款表示,反之,则可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浙江金宏律师事务所 曹玲玲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7 借款后联系不到对方能否报警 2013-07-19 钱江晚报2013-07-1900011 2 2013年07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