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坚持110天,每次锻炼超45分钟
杭州一家健身房推出年卡套餐:你若做到我就退费80%
姑娘咬牙打完卡,健身房却失联了
本报记者 施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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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图片 |
每天锻炼超过45分钟,坚持锻炼110天后,杭州姑娘小陈的体重从118斤降到101斤。
然而减重成功的喜悦却伴随着一丝烦恼。前天,郁闷的小陈给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帮”发来求助留言:“我之前在一家健身房办了年卡套餐,套餐里有一项福利,只要我完成坚持锻炼的挑战,健身房就返还年卡80%的年费。我的打卡任务完成了,可是健身房却撤出了,年费返还也没影了。”
高价年卡有一项隐性福利
完成挑战可返现4800元
2023年初,小陈发现家附近的临安万豪酒店内有带泳池的健身房。购买体验卡后,她觉得环境还不错,便决定办健身年卡。
签年卡合同时,小陈发现,合同的甲方是“颐尊健身中心”,而不是临安万豪酒店。“当时我的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因为之前看到过很多健身房跑路的新闻,但想着这家健身房是开在万豪酒店内,有大品牌背书应该不会出什么岔子。”于是,小陈签了合同,支付了3790元年费。
2024年初,小陈的会籍快到期了。在准备续费时,她看到,除了原有的3790元年卡套餐外,健身房还推出了一款6000元的年卡套餐。
这款价格高出近一倍的年卡套餐,有一项带福利的挑战——
小陈提供给记者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自6000元年卡激活后的365天内,只要客人可以坚持来健身房打卡110天,并且每次锻炼45分钟以上,就可以返还80%的年卡费用,也就是4800元。
打卡过程不要求连续,合同甲方依然是颐尊健身中心。“如果我完成挑战,顺利拿到返现,这样算下来健身一年只需要花1200元,非常划算。”这一年里,小陈一直坚持打卡,隔一段时间就去健身房前台查询打卡次数。
坚持打卡110天,每天锻炼45分钟
该发福利时,健身房却撤走了
2024年12月中旬,小陈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锻炼任务,但健身房却没有信守承诺。
原本体重118斤的小陈如今已经非常苗条,体重顺利降到101斤。然而就在小陈完成挑战的那几天,健身房前台突然贴出了撤出告示——内容大意为原有的健身房第三方运营商撤走,新的商家将于2025年4月进场。“也就是说,我的4800元退款可能没着落了。”
和小陈一样,参加“110天计划”的有十多个顾客。
去年12月22日,大家组建了维权群,不过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整整110天,每一次都要锻炼45分钟以上,很不容易的。”小陈说,她只有一个要求:退回约定好的4800元卡费,让她的努力不白费。
此前与她签订合同的“颐尊健身中心”公司方——杭州临安颐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至今联系不上。天眼查平台数据显示,该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3月17日,记者尝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但号码为空号。
目前健身房由临安万豪酒店接管,且在营业。
“我和酒店也沟通过,他们让我可以继续来锻炼,直到会员卡过期,但这4800元是退不了的,只能额外抵半年的会员卡费,不接受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陈有个疑问,健身房是开在万豪酒店内的,而且当时团购显示的商家名称也与“临安万豪”相关联,现在发生这样的事,酒店方有没有责任?
律师建议若协商不成
可同时起诉健身房与酒店
记者也找了临安万豪酒店核实相关情况,对方昨晚回复,称第三方运营商在合约期间独立运营酒店水疗中心与健身中心,因其违反合约条款,酒店方已于2024年12月与对方解除合约,“本着客人关怀原则,酒店已将健身房等设施免费开放给受影响客人使用,同时将继续在合理范围内对客人的诉求进行相应协助。”
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律师邵斌表示,小陈遇到的是追责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3月14日,最高法在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这种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解释》规定,如果经营者允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义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的,那么消费者有权向其追责。”邵斌指出,从现有的材料来看,消费者确实有可能认为该健身房与临安万豪酒店存在某种经营上的关系,才会进行充值消费。
邵斌说,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临安万豪酒店有将场地租借给第三方经营的行为,那么《解释》也明确,酒店方有对第三方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督的义务。
“若消费者和第三方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场地出借方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邵斌建议,如协商不成,小陈可同时起诉健身房经营主体与酒店方,以此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