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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4版:每日新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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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村组织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我讲几句话——

  

  第一句话: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能是农民,而不是政府。

  

  政府是从上面,从外面去帮助;主体应该是农民,因为各地的农村千差万别,各个自然村、各个行政村、各个乡镇中最紧迫的公共需求完全不一样,只有农民才知道自己的真实需求和最紧迫的需求和最需要在当下集中解决的问题。农民的需求可以被地方政府官员所发现,地方政府可以提供一些服务,而不是越俎代庖。

  

  第二句话:高度分散的农民和农户,有没有可能持续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农民第一大特点是高度分散,现在我们有2.4亿到2.5亿的农户,规模也在缩小当中,如此的分散能否形成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第二大特点是把自身的利益、自身的需求看得很高,把个人利益上升为集体利益的那种能力,我的估计是比较低,不仅农民,城里人也比较低,不仅城里人,我们许多知识分子也很低。

  中国人有一些以个人为主体的亲情网络的关系,中国人发达的私人网络关系很可能妨碍了超家庭超个人的团体组织的有效建立,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我们经历了那么多年的集体化,但许多人并没有学会合作。

  当上面要求把土地分掉,农民们就赶紧把土地分掉,而且分得那么彻底。我在湖北调研的时候发现,他们把水塘都分掉了,一个小水塘分成4户;我在湖南调查,发现一个水渠也被分掉了,他们把这个水渠上的泥分掉去修房子,一个好好的水渠分掉了,田就得不到灌溉,农业就减产。

  这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分散的农户如果不能把分散的利益形成为公共利益,那么只能是地方政府替民作主了。但替民作主如果出现乱作主,新农村建设就成为一句空话。这个问题我是提出来了,并不是说我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所以,一个根本的问题是,中国分散的农村必须要找到一条组织创新之路。新农村建设的其中之一,就是分散的农民通过组织,而将分散的利益形成共同的利益。这个意识一旦形成,如果资金短缺,就可以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只有组织起来的农村和农民,才能提高与城市的对话能力,只有提高农村的对话能力,才能根本扭转城乡之间的关系,达到相对的均衡,这种相对均衡的城乡关系才能维持城市的秩序和稳定的发展。

  这个问题提出来了,怎么解决?

  我以为,农村的文化建设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是培育农民的组织能力和组织习惯。我们的村民组织已经存在二三十年了,农民学会了选举制,但是村民组织除了选举之外还有民主的决策、民主的管理。

  第二、国家还将通过财政给农民一点东西。

  第三,农户通过村委等组织建立起和市场、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这是有效的互动关系,是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这个任务如果不能完成,那么新农村建设我们可以预计的结果是给一个地方官员创造了一个显示自己政绩的机会,当然也给腐败贪污创造了空间。如果这样的话,到2020年,我们的农民拿了文件来追问,我们何颜以对。所以,我的意思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是组织制度的创新和文化的建设,文化围绕着组织制度的建设而进行,把分散的农民培养成为有合作意愿和合作能力的农民。这个任务能否完成,还需要我们政界、学术界和农民兄弟们一块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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