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手段主体问题,这次中央一号文件非常明确地提了出来,目标就是中央领导提出的5句话: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管理整洁,经济民主。包括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总而言之是一个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的一个总体的目标。这一目标大体上什么时候实现?中央给出的时间要是2020年,还有15年时间,花三个“五年计划”,今年是启动年。
中央到2006年拿出将近34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为我们总的财政规模也只有3万亿元人民币,这些钱当中包括:补偿税费改革以后的地方财政的缺口,尤其是县和乡镇两级的财政缺口;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大概今年地方是700个亿;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的投入;以及2003年以后逐步试点启动的新农村合作医疗等等。一共有15个项目,涉及到这些资金的部门、承担转移的部门有12个,像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部、民政部、水利部、扶贫办等等。
所以,有学者疑虑说,通过国务院的各个部门,从中央下到省市、县到乡镇,逐级下来,根据理念上的扶贫的经验,发现在每一个级上我们的管子都可能有漏洞,叫“跑冒滴漏”,中央有一个“管子”到地方有二三十个“笼头”,省到市,到县,“皮管子”可能老化,年久失修了,有漏洞,到最底层的时候“水”就漏了不少了——完全有这个可能。考虑到中西部的地方一级财政还是相当困难,尤其考虑到中西部乡镇和村两级还有大量的负债,有人估计乡镇和村这两级的历年的累计负债估计有6000亿元,所以这样的钱、这样的窟窿,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完全可能有“渗漏”。这笔钱分到每个农民可能是242元,农民真正能得到24.2元就已经不错了,十分之一可能是“跑冒滴漏”。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对这样一种以政府为主体,以转移支付为手段来全面推进农村的建设,看来还要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