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株洲市政府传来最新消息,对株洲塌桥事故中的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40万元/人。事故中受伤人员,均得到医护人员24小时特别护理和全力救治。
赔偿金将由施工单位委托业主单位先期代为垫付赔偿。在事故中受损的车辆,投了保的将由保险公司赔付,没有投保的由施工单位赔偿。
目前,仍在住院的伤员还有8人,其中一人仍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此外,专案调查组已经开展对案件的调查工作,现已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株洲市建设局局长等3名责任人因塌桥事故被免职。
昨天,株洲市政府还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此外,施工过程中,项目总监理禹卓等人没有对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这些责任人都已被捕。 据新华社、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