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3日下午通报,继被告人陈旭明、杨周武、陈峰、刘力飚等深圳“9·20”特大火灾7名责任人因职务犯罪一审分别获刑后,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近日对舞王俱乐部实际股东张伟、王静等其他17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
经有关部门查实,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自2007年9月8日始,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业,从事卡拉OK和歌舞娱乐表演等非法经营活动,张伟、王静擅自决定天花板加装易燃、有毒聚氨酯海绵泡沫材料,未向消防机构申报验收。
2008年9月20日,舞王俱乐部的演出人员在表演小品过程中,道具枪放射烟花弹,最终导致天花板裸露的装饰材料燃烧,引发火灾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44人死亡和4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