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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07版: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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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是“成年人非证书培训”,实际从事的是中小学生文化教育培训

“一对一”培训机构谁来监管

  本报对杭城一对一培训机构的报道,继续引起关注,越来越多的读者在看了19日(B6版)《2万元补了101次课,儿子连个职高都没考上》,21日(A2版)《杭城某“一对一”家教机构老师自曝内幕》的两篇报道后,纷纷打来电话,除了述说自己相同的遭遇外,有不少读者发出这样的呼吁:一对一培训市场鱼龙混杂,有关部门要进行必要的监管!

  几乎杭城现存的所有明确打着“一对一”招牌做家教服务的机构,在申请注册的时候,都在打擦边球,起初在工商局申请注册时,称创办的是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在得到了经营许可后,逐渐开始转向“自由体操”运动,做起来“一对一”家教的生意。

  

  工商局:

  登记是咨询公司

  记者昨天联系到了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工商局,可以注册核发证书的教育相关项目,经营范围是“成年人非证书培训”。正是这个口子,给了不能得到教育局审批的“一对一”家教机构,绝处逢生。

  “类似家教机构的投诉不少,除了无证经营,这样的投诉在工商也算是热门投诉类别。基本上都是反映师资不行,顾客付出的资金与收获的学习效果比例不对等的问题。”负责人表示,“其实工商部门很难答复这样的投诉,因为没有被赋予相应的职责内容。我们目前只能提醒家长、学生,自己注意鉴别。”

  

  教育局:

  很难插手监管

  记者随即又联系到杭州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处长吴作为。吴处长表示,通过工商局注册成公司的这些“一对一”机构,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如果个人创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需要得到教育部门审批。但现在的‘一对一’机构,都是公司性质,未曾到教育部门审批,其经营范围中没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培训。”

  吴处长介绍,因为同样是注册做教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举办文化类的学校,要到教育部门审批,而审批的门槛远远高于根据《公司法》规定、工商部门几万元能批下一个公司的要求。

  “如果要办文化培训类学校,首先要有300平方米的自有房产,5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另外,学校的教师队伍水平、学校章程、可行方案等等都要同时出具,只有通过了教育部门相关专家组的考评,教育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局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活动。”

  从目前的家教市场情况看,吴处长认为,对于“一对一”的机构还较难有简单的认定。对这样机构的监管,教育部门很难直接插手。“当然,如果对这样的公司投诉,我们将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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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科教 c0007 “一对一”培训机构谁来监管 2010-07-28 nw.D1000FFN_20100728_5-c0007 2 2010年07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