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玉跃
本报讯 一把“平安伞”,既可挡雨又可警示交通,可就怕有些人拿了平安伞就不送回来了。昨天,本报有关“平安伞”能否有送有还的报道(详见本报4月20日A12版)在全省读者中引起了热议,更有热心读者表示,他愿意出钱免费提供雨伞!
公务员马先生是第一个打进电话的读者,他说,现在推行的平安伞是一种信用的尝试,值得推广。
“可能会有一些市民有借无还,但我们可以用身份证登记的方法来完善。毕竟在公共场合,实名制会是一种约束,很多人会在实名制的约束下自觉起来。一旦自觉了,这伞就会有借有还,更多人的权益也就得到保护。”
马先生认为,要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机制,就可以从平安伞做起。
与马先生一样,竺先生认为“平安伞”并非是故意有借无还,而是来回不便。“毕竟多数人还是比较有公德心的,不会有意拿走了雨伞不还。”
因此,竺先生建议,杭州各个主要区域都能设有“平安伞”领取点,市民借也方便,还也方便,丢失的可能性就会少很多。
但是,有更多的读者和马先生有不同观点,“平安伞是一种很好的便民措施,但是现在市民的素质还没到这个程度,现在仅仅让他们登记一个名字,可能不一定有用,他们不还又能拿他们怎么样呢?”
昨天,最让人感动的是上虞的陈先生,他特地打来电话说,看到 “平安伞”报道后很受启发,很愿意免费提供雨伞。“这个创意很好,这是为人民服务。”
陈先生说,他是一家伞业公司的老总,一直想为社会做点事情,这次难得有机会,他想免费提供赞助,为大家提供更多的伞,且不需要在伞上打广告。
随后,记者也特地与杭州拱墅交警部门取得了联系,他们说很感谢陈先生的热心,接下来有需要会随时与陈先生取得联系。